家产,即家庭财产(patrimoine familial)在魁北克婚姻法中是一个特定的概念,与婚后财产(biens d’acquêt)不一样。在魁北克,一旦走到离婚这一步,两人首先要分的是家产,然后再来分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。
家产包含哪些财产?
《民法典》第415条明确列举了家产的内容,而且是完全性列举。
家产首先是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享有所有权的财产,这就排除了比如租用的汽车(即便它是用于家庭出行)。需要澄清的一点是,财产的所有权只归属于夫妻其中一人的,不影响其成为家产。换句话说,即使房子在丈夫名下,只要属于家产,妻子也有权分走一半的价值。
家产具体包含 1)家庭住宅2)装饰家庭住宅的家具器物3)用于家庭出行的交通工具4)婚姻期间参保退休金累积的权益。
家庭住宅包括主要居所和第二居所(比如家庭度假用的小木屋)。判断是不是家庭居所的主要依据是看是不是供家庭使用。最开始以投资为目的购买的公寓,后来给读大学的子女居住,也可以算作是家庭居所。
用于家庭出行的交通工具包括汽车、雪上摩托车、船、飞机等。但一定要证明是供家庭出行用的。
婚姻期间参保退休金累积的权益。简单来说,婚后各方参保的REER或其他退休计划所累积的权益或收益都属于家庭财产。
哪些财产不属于家产?
如果婚姻的解体是由于一方过世,那么婚姻期间参保退休金累积的权益或收益就不属于家产了。
一方在婚前或婚后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也不属于家产。注意:继承或赠与的财产是指财产本身,比如受赠的房屋本身,不包括用受赠的钱购买的房屋。
家庭财产是债权,不是物权,双方享有的是家庭财产价值的份额,而不是所有权。
魁北克法律规定了双方不得事先约定放弃对家产的分割。只有当法院宣告离婚或法律分居之后,一方才可以放弃对家产的分割(因为这个时候其已经知道了家产的价值)。放弃只能采用公证或司法宣告的形式。
关于家产的计算,特别是房子(买房时房价60万,一方付了首付20万,到离婚的时候房子增值了100万,价值160万,双方是平分160万吗?当然不是),法律有明确的规定。